本抽獎活動已截止登記
抽獎日期及獎品
抽獎 | 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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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抽獎 2021年7月8日 |
金獎
九九九九實金乙両 (得奬者名額20個)
開心獎
(a) 商場電子購物禮券*港幣$1,000 (得奬者名額100個)
(b) 超市零售現金券**港幣$1,000 (得奬者名額10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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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抽獎 2021年7月22日 |
同上 |
第三次抽獎 2021年8月5日 |
同上 |
第四次抽獎 2021年8月19日 |
同上 |
第五次抽獎 2021年9月2日 |
同上 |
大抽獎 2021年9月20日 |
頭獎
九九九九實金60両 (得獎者名額乙個)
二獎
九九九九實金30両 (得獎者名額二個)
三獎
九九九九實金10両 (得獎者名額八個)
開心獎
(a) 商場電子購物禮券*港幣$1,000 (得獎者名額100個)
(b) 超市零售現金券**港幣$1,000 (得獎者名額10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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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場電子購物禮券適用於恒基兆業地產集團旗下7大商場通用H·COINS手機應用程式
** 超市零售現金券適用於恒基兆業地產集團旗下指定超市零售商店,包括:UNY、APITA、千色Citistore、谷辰Guu San及C生活
** 超市零售現金券適用於恒基兆業地產集團旗下指定超市零售商店,包括:UNY、APITA、千色Citistore、谷辰Guu San及C生活
參加資格
符合以下所有規定的人士均可參加抽獎活動:
- (i)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永久居民或(ii)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證的香港非永久居民;
- 於登記參加抽獎活動時已年滿18歲;及
- 於登記參加抽獎活動時已完成接種兩劑*由香港政府推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下的新冠疫苗。兩劑相關疫苗必須在香港接種。
* 如任何人士之前染上2019冠狀病毒,他們在已完成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後,在相同的條件下將符合資格。
登記抽獎活動及公布抽獎結果
重要日期
是次抽獎活動將於2021年6月21日上午9時(香港時間)開始接受登記 ,每一次的抽獎活動的登記截止時間為下列登記結束日期的 晚上11時59分 (香港時間):
抽獎 | 登記開始日期 | 登記結束日期 | 抽獎日期 | 抽獎結果公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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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抽獎 | 2021年6月21日 | 2021年7月5日 | 2021年7月8日 | 2021年7月9日 |
第二次抽獎 | 2021年7月6日 | 2021年7月19日 | 2021年7月22日 | 2021年7月23日 |
第三次抽獎 | 2021年7月20日 | 2021年8月2日 | 2021年8月5日 | 2021年8月6日 |
第四次抽獎 | 2021年8月3日 | 2021年8月16日 | 2021年8月19日 | 2021年8月20日 |
第五次抽獎 | 2021年8月17日 | 2021年8月30日 | 2021年9月2日 | 2021年9月3日 |
大抽獎 | 2021年8月31日 | 2021年9月16日 | 2021年9月20日 | 2021年9月23日 |
得獎者將於抽獎網站hldluckydraw.hk公布,並在兩份本地報紙,包括《南華早報》(英文)及《星島日報》(中文)刊登。
抽獎活動的條款及細則
- 稱為「疫苗接種鼓勵計劃」的6次抽獎活動(「抽獎活動」)將於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期間進行。抽獎活動包括五次抽獎 (「抽獎」及各為「一次抽獎」)及大抽獎 (「大抽獎」)。抽獎活動由恒基兆業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勝基代理人有限公司(「主辦單位」)舉辦。
- 透過參加抽獎活動,參加者被視為已同意此等條款及細則。
合資格參加者
- 符合以下所有規定的人士(「合資格參加者」及各為「一名合資格參加者」)均可參加抽獎活動:
- (i)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永久居民(「永久居民」)或(ii)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證的香港非永久居民(「非永久居民」);
- 於登記參加抽獎活動時已年滿18歲;及
- 於登記參加抽獎活動時已完成接種兩劑*由香港政府推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下的新冠疫苗。兩劑相關的疫苗必須在香港接種。
* 如任何人士之前染上2019冠狀病毒,他們在已完成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後,在相同的條件下將符合資格。
主辦單位擁有全權及絕對酌情權釐定任何人士是否為一名合資格參加者,而主辦單位的決定將為最終決定並不可推翻。
- 恒基兆業有限公司、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及彼等各自的附屬公司、聯營及關連公司(「恒基兆業集團」)的職員均可參加抽獎活動。
- 建議有意合資格參加者及所有其他人士就是否接種新冠疫苗應諮詢醫生及徵詢醫療意見,有意參加者及所有其他人士須就有關決定負上全責。
登記抽獎活動
- 合資格參加者必須使用電子登記表格透過抽獎網站hldluckydraw.hk(「抽獎網站」)進行登記,以參加抽獎活動。每一名合資格參加者必須於登記時:
- 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i)香港身份證號碼,(ii)香港流動電話號碼,及(iii)已年滿18歲;及
- 聲明及確認(i)所有個人資料準確及完整,及(ii)已按照上文第3(c)段完成接種兩劑*由香港政府推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的新冠疫苗,
方可成功登記。如任何個人資料不準確、不完整或不足夠,合資格參加者將被取消資格。
* 如任何人士之前染上2019冠狀病毒,他們在已完成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後,在相同的條件下將符合資格。 - 在下文第8段的規限下,抽獎活動的登記將於2021年6月21日上午9時正(香港時間)開始,而每一次的抽獎活動的登記截止時間為以下各別登記結束日期下午11時59分(香港時間):
登記期間 登記開始日期 登記結束日期 第一次抽獎 2021年6月21日 2021年7月5日 第二次抽獎 2021年7月6日 2021年7月19日 第三次抽獎 2021年7月20日 2021年8月2日 第四次抽獎 2021年8月3日 2021年8月16日 第五次抽獎 2021年8月17日 2021年8月30日 大抽獎 2021年8月31日 2021年9月16日 - (a) 在下文第8(b)段的規限下,當成功登記任何一次的抽獎活動,並且無需作出進一步登記,每一名合資格參加者將被視為已就所有隨後的抽獎活動完成登記,並可參加所有該等抽獎活動。
(b) 如任何一位合資格參加者在任何一次抽獎中贏得一份獎品(定義見下文第12段),他/她將不可參加所有隨後的抽獎(如果有的話),但仍可參加大抽獎。 - 任何重複登記將不會獲得更多抽獎機會。
獎品
- 抽獎活動將於以下日期上午11:00時正(香港時間)舉行:
日期 第一次抽獎 2021年7月8日 第二次抽獎 2021年7月22日 第三次抽獎 2021年8月5日 第四次抽獎 2021年8月19日 第五次抽獎 2021年9月2日 大抽獎 2021年9月20日 - 抽獎活動的得獎者(「得獎者」及各為「一名得獎者」)將由外聘服務供應商安永諮詢服務有限公司設計的專業電腦系統在已登記的合資格參加者中隨機抽出。
- 主辦單位將向得奬者送出的獎品(「獎品」及各為「一份獎品」)如下:
每一次抽獎
「金獎」 九九九九實金乙両 (得奬者名額20個) 「開心獎」 - 商場電子購物禮券*港幣$1,000 (得奬者名額100個)
- 超市零售現金券**港幣$1,000 (得奬者名額100個)
大抽獎
頭獎 九九九九實金60両 (得奬者名額乙個) 二奬 九九九九實金30両 (得奬者名額二個) 三獎 九九九九實金10両 (得奬者名額八個) 「開心獎」 - 商場電子購物禮券*港幣$1,000 (得奬者名額100個)
- 超市零售現金券**港幣$1,000 (得奬者名額100個)
* 商場電子購物禮券適用於恒基兆業地產集團旗下7大商場通用H·COINS手機應用程式
** 超市零售現金券適用於恒基兆業地產集團旗下指定超市零售商店,包括:UNY、APITA、千色Citistore、谷辰Guu San及C生活 (Citilife) - 並無合資格參加者可在以下抽獎活動贏得超過一份獎品:(a)任何一次抽獎;(b)全部抽獎;及(c)大抽獎,但其在任何一次抽獎贏得一份獎品並不會影響其在大抽獎贏得一份獎品的資格。
- 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即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將就抽獎活動的關鍵流程及系統管理進行程序審查,抽獎過程並經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代表見證。
公布抽獎結果
- 得獎者將於以下日期在抽獎網站公布,並在兩份本地報紙,即南華早報(英文)及星島日報(中文),刊登:
日期 第一次抽獎 2021年7月9日 第二次抽獎 2021年7月23日 第三次抽獎 2021年8月6日 第四次抽獎 2021年8月20日 第五次抽獎 2021年9月3日 大抽獎 2021年9月23日 - 每一名合資格參加者凡登記參加抽獎活動即同意,如贏得任何一份獎品,主辦單位可將(a)其在登記時提供的電話號碼的第一、第三、第五及第七位數字及香港身份證號碼首4位號碼(包括英文字母)公布及刊登;及(b)其在登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向獎品供應商披露及轉交。
- 得獎者亦會於抽獎活動之日起計5日內,以登記時提供的流動電話號碼透過電話或短訊方式獲個別通知。
領取獎品
- 每一名得獎者必須按照主辦單位所提供的指示於依據上文第17段發出的通知起計14日內(「領獎期」)在指定場地親自領取獎品。於領取相關的一份獎品時,每一名得獎者必須向主辦單位證明其已符合資格,包括出示其香港身份證正本及香港政府衛生署發出的新冠疫苗接種記錄正本及/或電子記錄,並須同時向主辦單位提供書面同意以向政府核實相關接種疫苗的記錄。
- 如任何一名得獎者未能依據上文第18段向主辦單位證明其已符合資格,該得獎者將被取消資格,並且不可再參加所有隨後的抽獎活動(包括抽獎及大抽獎)(如果有的話),而主辦單位保留權利收回相關的一份獎品,並以主辦單位按其全權及絕對酌情權決定的方式及次序頒贈予任何候補得獎者。
- 得獎者不得要求以其他禮品或現金代替其的一份獎品。
- 如任何一名得獎者未有於領獎期內領取相關的一份獎品,即被視為放棄該一份獎品及喪失其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權利收回在領獎期過後仍未被領取的一份獎品,並以主辦單位按其全權及絕對酌情權決定的方式及次序頒贈予任何候補得獎者。
- 恒基兆業集團及主辦單位並非上文第12段所指的金獎、頭獎、二獎及三獎的供應商。任何因該等獎品而產生的爭議將由得獎者及相關供應商自行解決。領取該等獎品受相關供應商的條款及條件所規限,恒基兆業集團及主辦單位不會承擔任何義務及責任。上文第12段所指的開心獎受其頒發的條款及條件所規限。
個人資料
- 於登記期間所收集的合資格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將僅用於與抽獎活動有關的所有目的。
- 於抽獎活動中收集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可在未經相關參加者事先同意的情況下,披露及轉交給主辦單位就進行或監察有關抽獎活動而聘任的資料處理員或委任的其他代理商及獎品供應商,惟此等披露及轉交僅供此用途,並按必須知情基礎進行。有關資料將妥善保存及進行加密,並於活動結束後90日內銷毀。
一般事項
- 涉及抽獎活動的各方(包括但不限於主辦單位、恒基兆業集團及彼等各自的集團成員公司,及彼等各自的聯營公司、股東、董事、高級職員、僱員、代理及顧問)概不對合資格參加者或任何其他人士因新冠疫苗接種或入境或逗留香港或參與或贏得抽獎活動而產生或蒙受的任何損害、損失、申索、責任、死亡、醫療及/健康狀況、成本或開支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 主辦單位擁有全權及絕對酌情權根據上文第3及4段及下文第27段釐定參加者是否符合資格參加抽獎活動及/或領取獎品。如任何一名得獎者隨後被取消資格,或被發現不符合資格參加抽獎,主辦單位保留權利扣起相關的一份獎品或收回已送出的一份獎品,並以主辦單位按其全權及絕對酌情權決定的方式及次序將該一份獎品頒贈予任何候補得獎者。
- 任何一名合資參加者如違反本條款及細則,將被取消抽獎活動的資格。
- 如任何因技術問題(包括影響電腦或網絡的技術問題),而引致合資格參加者或其他人士出現任何延遲、遺失資料、錯誤傳送資料或無法辨識已傳送資料等情況,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除合資格參加者及主辦單位外,概無人士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將擁有任何權利執行或享有此等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文的相關利益。
- 如出現因抽獎活動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主辦單位的決定將為最終決定並不可推翻。
- 若宣傳資料所載資料與此等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歧義,概以此等條款及細則為準。
- 抽獎活動於香港舉行。此等條款及細則須受香港法例規管及按其詮釋,每一名合資格參加者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 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